山东非法疫苗案曝光后,该县立即组织辖区内疫苗使用单位(该县没有疫苗生产和经营单位)开展排查,要求做到认真、细致、全面。一是查渠道。深入使用单位查看疫苗供货方资质情况,看是否从合法供货企业购进疫苗、供货方资质是否齐全;二是阅记录。详细查阅疫苗的购进、验收、使用和配送记录,看是否符合质量管理要求,是否做到疫苗可追溯;三是看储存环境。深入库房查看疫苗是否按照储存条件(2-8℃、-20℃)进行储存,是否按要求每天开展温度记录,是否按规定做到购进、储存、使用和配送全过程的冷链管理;四是开展自查。要求使用单位严格对照《药品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及山东非法疫苗案件的有关线索和涉及疫苗品种开展全面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此次核查,共出动执法人员96人次、执法车辆17台次,核查疫苗使用单位17家(其中,疾控中心1家,医疗单位16家),以上单位疫苗供货商资质合法,储藏条件符合标准,药品购进票据完整,没有发现涉及山东非法疫苗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