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制度建设预防拖欠隐患。要求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必须以工程中标价款2%的比例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发生。二是以履行合同规范劳动用工。为农民工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6000余份,现场接受法律法规咨询800余人次。逐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补签劳动合同 680份,7680家企业签订专项集体合同。三是以执法监察保障农民工权益。建立健全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长效机制。对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劳资纠纷,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对查实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依法严肃处理。截至目前,共检查用人单位720家,涉及劳动者4100多人,为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1582万元。接待群众来访89人次,依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1起,办结率达100%,有力维护了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