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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招投标工作阳光操作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08-08-26 15:4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是确保五种机制。即有形建筑市场准入机制,评标专家随机抽取和电话通知机制,招标前现场勘查机制,信用档案机制,社会监督机制。二是抓好六项落实。对项目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备案管理;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对项目法人行为的监管力度;实施《建设工程廉政合同》;实施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实施投标人意见征求制度;打造公开透明服务平台,实施招标投标阳光操作。三是突出七个监督。突出对招标合理性的监督;突出对资质可靠性的监督,防止“一流队伍中标、二流队伍进场、三流队伍施工”现象;突出对招标程序规范性的监督;突出对投标文件保密性的监督;突出对评标公正性的监督;突出对中标合法性的监督;突出对合同严肃性的监督,防止企业签订不平等合约,招标人私下索取贿赂。四是坚持八个公开。建设项目招标信息公开,建设项目招标法定程序公开,项目招投标的条件公开,投标企业信誉公开,投标人资格预审公开,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公开,中标结果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地点、联系人公开。目前,全县已办理招投标工程4项,审查报建工程4项,总造价近200万元,总面积为2800余平方米,办理工程监督手续6项,确保了招投标工作阳光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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