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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全面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07-02-13 08:4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是明确代理项目。通过充分调查摸底、广泛倾听群众意见,将生育审批及证明、户口转迁及更正、身份证办理、税务登记证办理等60项,纳入首批代理的项目。二是健全服务网络。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加挂县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中心牌子,县直各部门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置的办公窗口同时作为本部门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窗口;未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置办公窗口的,在本单位单独设置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室。县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中心负责办理县级部门需要审批办理的一切事务。各乡镇成立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站,派出所、计生办、土地所、民政所等有关单位派专人进驻代理站,各行政村设立为民服务代理点,代理点工作人员由村会计或其他村干部担任,专门受理群众申办事项。三是完善办事程序。群众有需要代理的事项,先向村代理员提供申办事项所需材料和规定费用后,由村代理员将相关材料报送乡镇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站办理,需到县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中心办理的事项,由乡镇代理员去办。办理完毕后,再由乡村代理员将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由申请人对代理员在代办过程中的表现和办理结果予以确认,并作出是否满意的评价。对群众申请代办的事项,各代表站逐项登记造册,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四是规范代办行为。根据群众所办事项的不同情况,明确“四件四制”办理制度:即对程序简便、可当场办事的申请事项,作为即办件,实行直接办理制,只要群众提供的材料齐全,承办人员要即收即办;对需现场勘查或其他政策性原因不能即办的申请事项,作为承办件,采取承诺办理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对需上报上一级审批的申请事项,作为上报件,实行负责受理制度,由代理中心负责全过程办理;对不符合政策法规的申请事项,作为退回件,实行否定报备制,由受理人向申办人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并报代理中心备案。自实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以来,全县12个乡镇,382个行政村共设立代理点400个,聘用代理员600名,为群众办理各类事项318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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