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大力调整花木种植结构,提高花木档次。在花木种类上,扩大金银木、彩叶草、地被石竹等彩叶、彩杆树种,大力发展仙客来、蝴蝶兰等切花切枝品种;在花木规格上,大力生产米径6cm 以上的大规格苗木;在品种类型上,大力发展多颜色类、丛生型、高干型花木,实现系列化生产。二是积极培育花木龙头企业。对新发展100 亩以上的花木企业和种植大户,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减半。要求花木主产乡镇重点引导、扶持3 —5个花木企业,其他乡镇重点引导、扶持1--3 个花木企业,并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花木企业每亩补助500 元。三是依靠科技推行标准化生产。完成蜡梅、樱花、红叶石楠等40 多个新品种的组培技术研究和组培幼苗的工厂化生产,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四是着力做好花木营销工作。做好花木经纪人认证工作,规范花木市场;加强与园林设计部门的交流与合作,解决花木生产与花木应用相脱节问题;发挥龙头企业营销优势,开辟营销新渠道,提高市场覆盖率;充分发挥花木交易信息中心作用,为广大花农提供有效的信息和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