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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四举措”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9-04-23 10:1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月活动精神,襄城县立足自身、切合实际,以“四举措”全力抓好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再行动,加快形成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高压态势,切实保障医保基金运行安全。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推动工作落实。此次专项行动聚焦医疗保障领域的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以协议医疗机构和协议零售药店及参保人员为主要检查对象,以住院和门诊服务、药店购药服务为主要检查内容,加强医疗保障反欺诈工作力度,形成高压态势,达到宣传法规、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同时,增强医患双方遵守医疗保障管理规定的自觉性,进一步完善医保治理体系,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实现源头防范,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席制度。建立由县医疗保障局、卫计委、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具体负责专项行动领导与组织协调,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并抽调人员组成专项行动检查组。

三是细化行动方案,完成检查任务。专项行动分部署、自查、抽查复查、整顿处理总结四个阶段,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检查医疗机构,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规定的检查范围,抽取5%—10%协议医疗机构,重点检查协议医疗机构是否通过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等手段,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检查协议零售药店,重点检查协议零售药店药品的进销存台账,是否存在串换药品、物品,刷社会保障卡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四是严惩违法行为,整顿医疗环境。对违反医疗保险协议约定的,按协议约定进行处理,并对机构主要负责人和违规参保人员进行约谈,同时,医保部门会同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专项行动后,将及时梳理各种违规案例,向社会通报曝光,营造舆论宣传声势,达到震慑犯罪和净化医疗环境目的,形成源头上防范和风险管控机制,为全县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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