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把控源头数据。督促和帮助企业完善统计档案资料,规范报表报送制度,保留统计台账及原始记录,加大对企业和乡镇统计数据的抽查和评估,从源头上保证数据质量。二是严格把控数据收集。根据专业报表上报的不同途径和时间,严格把控工业、投资、商贸等月报和服务业、劳动工资等季报的上报工作,各项指标都要有据可查,对收集的数据反复审核,全面评估,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公信力。三是严格把控数据发布。利用统计内、外网及新闻媒体等渠道发布统计信息,使统计数据做到“数出有据”,杜绝发生“数出多门”的现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