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检查。以农村集贸市场、学校附近为重点区域,加大对各类流动摊商、副食品店的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成品粽子以及江米、红枣、粽叶等其他原料在销售过程中存在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行为,保证在售商品质量品质合格。二是加强对粽子市场的检查。重点检查农村集贸市场上销售的粽叶是否经绿色素漂染;是否销售陈米、碎米、虫枣;是否存在无照、无证加工。三是加强对食品经营户自律制度的检查。逐门逐户开展宣传引导,督促食品经营户建立健全相关食品经营自律制度;同时,不断加强监管,做好规范工作,使食品经营户自律制度落到实处,发挥实效。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6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台次,检查食品经营户 80余户,帮助10户食品经营户完善经销台帐和食品经营自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