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县级领导干部联系重点项目制。县级领导干部对联系的重点项目每月至少现场办公一次,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无干扰”挂牌保护制。在52个在建重点项目的醒目位置悬挂“无干扰”项目保护牌,即每月的1日-26日,所有部门不准入企检查,26日以后的检查,也要在县优化办的统一安排下有序进行。三是重点项目建设环境监察制。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每月向县优化办报送《重点项目建设环境问题处理情况备案监察表》,县优化办据此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四是重点项目运行进度定期报告制。重点项目责任单位每月向县政府常务会报告一次项目推进情况,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由县政府办会同优化办督促有关单位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