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做好动态管理工作。
建立和完善信息数据采集、审核机制,贫困户信息、纸质档案信息、系统数据信息必须做到“三对照”、“三一致”,贫困户人均纯收入核算必须得到群众认可签字,脱贫成效必须得到群众认可签字。同时,严格按照《禹州市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和统一要求,不折不扣完成各阶段的任务。
二是做好问题整改。
针对今年以来省、许昌市及市检查核查反馈问题,各级各部门进行一次“回头看”,梳理汇总,排查整改,确保在年底检查中不再出现同类错误。
三是做好金融扶贫工作。
各乡镇动员组织乡村干部、帮扶责任人积极参与评级授信、签订协议、推荐承贷主体等工作,为金融机构快速放贷打下坚实基础。力争到11月底,扶贫小额信贷对全市7922户未脱贫户全覆盖,户贷率达到47%。
四是做好产业扶贫工作。
各乡镇因地制宜,科学谋划“一村一策”、“一村一品”,发展村集体经济、主导企业、特色经济,探索产业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同时,以“企帮村”结对帮扶活动为切入点,在村里建立扶贫车间、扶贫基地,吸纳贫困人口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五是做好政策落实宣传工作。
深入开展扶贫政策宣传月活动,每村设置扶贫宣传栏,固定标语小村不少于5幅,大村不少于10幅。同时,组织22支文艺宣传队,在617个行政村不间断巡回演出;固定每周二为政策宣传日,全市所有帮扶干部要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及帮扶工作;在电视台开辟专栏,每周不少于3期;每天在网站上发布脱贫攻坚工作动态;每周在微信平台发布脱贫攻坚信息,使各项政策措施家喻户晓。
六是做好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开展村庄环境集中整治、“五改一增”(改院、改厕、改厨、改电、改水、增添生活用品)和“清洁家园”行动,重点抓好贫困村和贫困户的人居环境改善,年底前完成危房户的维修新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