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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突出重点 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7-11-24 10:4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加强整改落实。

以省建档立卡动态调整第六检查组入户走访、实地调查时反馈的应纳未纳、政策宣传及信息平台建设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为突破口,禹州市各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主动认领,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强化措施、迅速整改,确保问题及时清零,高标准完成整改工作。

二是抓住工作重点,推动工作落实。

委确保完成禹州市10个贫困村摘帽和6070名贫困群众脱贫的年度任务,顺利通过国家、省、许昌市验收,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严格动态管理,做好政策宣传,依托微信、电视、网络等媒介,采取宣讲、发放手册、入户教育等方式,广泛宣传脱贫政策,营造出人人支持脱贫、参与脱贫的浓厚氛围;

落实扶贫政策,承担扶贫政策落实的单位要逐乡、逐村、逐户、逐人核查政策落实情况,对未落实的立即纠正并落实到位;

切实做好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就业扶贫等工作;

加快扶贫项目建设,明确专人专班,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年底前完工率达到100%;

落实帮扶痕迹,及时更新和完善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数据清洗后的相关信息,实现帮扶措施动态化、帮扶过程痕迹化;

落实“企邦村”工作,结合企业实际,通过吸纳务工、资金帮扶、产业帮扶等方式,帮助贫困村实现稳定增收。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明工作纪律。

县级干部对联系的乡镇和分包的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

乡镇党委、政府对本乡镇脱贫攻坚工作负主体责任;

村级脱贫责任组对所在村负直接责任,统筹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村两委及各级帮扶人,做好帮扶工作;帮扶人对分包贫困户负直接帮扶责任。

相关部门按照行业扶贫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同时,开展常态化督导,实行日督导、日报告、日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组织部门对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进行督导,每天通报督导情况,对不按要求履行帮扶职责或不遵守驻村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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