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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扎实开展“清河行动”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7-11-20 11:3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是明确工作责任。

先后出台《市河长会议制度》等11项河长制工作制度和《禹州市2017年清河行动和河湖联合执法实施方案》、《关于全市各级河长组织开展巡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各乡镇(办)、各行政村的工作责任,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为抓手,强力推进清河行动。

二是强化协同配合。

按照“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形成合力、整体推进”的原则,强化河长制各成员单位职责,实行河湖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涉水违法、水体污染、船舶污染、非法养殖和畜禽养殖行为,达到“三清一净”(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垃圾、杂物、违建及水面干净)目标。

三是加大督查问责。

对清河行动和河湖联合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将清河行动纳入河长制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考核重要内容,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对工作推进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严肃问责。

四是科学处置垃圾。

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违章建筑集中清除清行动,对于集中清除清理出来的垃圾、漂浮物等应上岸集中堆放,按照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模式进行处置,防止“垃圾搬家”,造成二次污染。

自开展“清河行动”以来,禹州市累计完成清河长度124公里,出动各类机械1360台班,清理各类垃圾、障碍等18.16万立方米,在11月份许昌市“清河行动” 中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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