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办学渠道、营造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宽松环境,近日,禹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发展教育事业。一是拓宽融资渠道。支持金融机构对民办学校开展以非教学资产和学费收入担保等多种形式的贷款,灵活开办贷款业务,加大对民办学校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二是落实教师待遇。民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业务培训、职称评定、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与办公学校教师同等的待遇;将民办学校教师培训和校长岗位培训纳入全市教师培训和校长岗位培训总体计划,统一安排;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有关规定为教职工交纳社会保险费。三是加强扶持力度。市财政自2015年起每年从本级预算中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对在禹州市投资办学规模较大的民办学校或扩大办学规模的扩建学校给予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