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早宣传、广宣传,各乡镇(办)在主要道路和街道悬挂过街横幅、张贴标语,农林、农机、气象等部门采取多种途径,多角度、全方位宣传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
二是搞好综合利用。充分发挥秸秆还田机和旋耕机的作用,抓好秸秆直接还田;积极指导大型养殖企业、养殖农户开展麦草氨化,加强秸秆饲料化利用;做好沼气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积极推动秸秆综合利用。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充分发挥禁烧督查组织作用,保持高压态势,突出督查重点,对重点乡镇以及高速公路、省道两侧、城区周边、村边、路边等实行重点督查,严禁秸秆堆积,消除重大焚烧隐患。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制,明确各乡镇(办)党政正职是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是直接责任人,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是具体责任人。对于烧第一把火或大面积焚烧秸秆的乡、村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