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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建立六项制度确保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09-03-19 15:0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是实行重点项目调处工作领导组例会制度。重点项目调处工作领导组每月召开重点项目建设协调例会,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坚持重点项目汇报制度。项目建设责任人定期向分包领导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分包重点项目的市级领导定期向市委常委会汇报分包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三是坚持重点建设项目目标责任制。将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全市目标管理体系,有关乡镇(办)、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是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进度承担主要责任。四是坚持项目法人责任制。五是实行建设环境监察制和进度督查制。加强对乡镇(办)、市直有关行政部门服务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市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定期、不定期进行现场督查,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督促项目单位按期组织施工。六是坚持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报送内容包括项目进度工作台帐、重点项目信息月报表、以及重点项目建设动态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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