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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落实《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8-10-10 11:4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和《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长葛市从2018年10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不包括:(1)加班加点工资;(2)中班、夜班、高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通过伙食补贴、住房等支付的非货币性收入;(4)、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5)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福利待遇。

为宣传落实好我市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长葛市通过印发文件、办公窗口和各乡镇保障所粘贴公告、网络媒体、微信等形式,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劳动法》、《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增强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法律意识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自觉醒。近期长葛市人社局会不定期的对用人单位执行《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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