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大力宣传农业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加大对全市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市场的清理整顿力度,严防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及国家明令淘汰的农药及劣质肥料销售,确保农民合法权利不受损。二是依照植物检疫条例,对全市植物病、虫、杂草、鼠害的监测及防治,建立植物病虫害快速扑灭机制。同时,加强制种生产区检疫工作。三是要求各农产品生产基地按照有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质量安全标准实施,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和质量检验检测监督体系,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四是借助“科技人员包村”行动,组织农技人员深入所包村组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将“农药安全使用常识、农产品安全食用常识”等宣传单张贴、发放到户,确保广大农民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