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对元宵经营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对加工单位的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的卫生情况实行重点检查,看其证照是否齐全、卫生条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当事人限期进行改正。二是做好日常巡查。加大元宵市场的巡查力度和频率,督促元宵经营者认真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各项自律制度,严厉查处无照(证)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元宵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无保质期、超保质期以及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等散装劣质元宵流入市场。三是扫除监管盲区。把农(集)贸市场、农村小卖部、副食店等较为偏远地区纳入监管视野,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露天加工、无照(证)加工以及销售无合法进货来源元宵的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对掺杂使假、缺斤少两、虚假标识和欺诈销售等违法经销元宵行为,严厉进行打击,有效地维护农村地区元宵市场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