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和复查活动,消除事故隐患。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活动,倡导安全文化。三是对交通、烟花爆竹、民爆器材、锅炉压力容器、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的单位、场所进行专项督查。四是坚决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单位,从源头上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五是要求各乡镇和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24 小时值班。六是落实责任追究。发现工作不力、制度不健全、措施落实不够、责任不到位的,立即进行纠正,对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事故发生造成恶果的,依法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