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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都区:积极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7-11-28 09:4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助力魏都区企业发展壮大,进一步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力度,日前,魏都区召开专题会议,对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进行部署。

按照人社部、省人社厅相关政策规定,对采取在职培训、转岗安置、轮班工作、协商薪酬、待岗发生活费等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

稳岗补贴主要包括: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补助、转岗和技能提升培训补助。

企业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期间,可按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企业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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