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制度。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与联络,建立完善调解工作各项制度,使开展调解工作有章可循。二是明确责任。实行社会矛盾排查调处责任追究制,调解员要在遇到突发事件的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并出现在现场,依法妥善处理处置群体性事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三是加强培训。按照懂法律、懂政策、懂调解技能的要求,对人民调解员开展普遍轮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的工作技能和业务素质。今年以来,全区共培训人员200余人。四是强化帮扶。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接茬帮扶工作,对“两劳”回归人员及时加强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做到不漏管、不托管。目前,我区“两劳”回归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