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不断完善低保制度。随着农村社区人口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逐步将农村低保对象过渡为城市低保户,做到应保尽保,低保金按月发放。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管理。目前,该区有五保对象73 人,集中供养29 人,分散供养44人,集中供养率达39.7%,年发五保供养经费99150 元。三是逐步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大病救助对象及时实施救助,及时审批发放救助金,努力解决救助对象因病造成的生活困难。四是进一步完善农村社区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重点完善居民自治章程和民主决策、民主理财、民主评议社区干部等一系列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