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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布许昌市市本级“四张清单”(第一批)的公告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2-13 17:3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要求,根据《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服务当前重点经济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法政办〔2022〕11号)精神,我市推行包容审慎“四张清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制度,现将市直有关部门编制完成的“四张清单”(第一批)向社会公布。

下一步,全市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推行包容审慎执法,推动全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附件:1许昌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四张清单”.pdf

    2.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四张清单”.pdf

    3.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四张清单”.pdf

    4.许昌市水利局“四张清单”.pdf

 

许昌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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