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魏都区、建安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奖惩办法》规定,结合6月份各责任单位日常管护和派遣整改情况,通过月集中实地复查,现将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护情况通报如下:
一、得分情况
市住建局96.22分
长葛市94.98分
市城管局93.76分
东城区92.05分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91.45分
建安区89.82分
经济技术开发区82.17分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78.78分
魏都区78.61分
二、结果运用
1个综合得分高于95分的优秀单位:市住建局,奖励1万元;6个综合得分在80-95分的合格单位:长葛市、市城管局、东城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建安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奖不罚;2个综合得分低于80分的不合格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魏都区,分别罚款10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是魏都区灞陵河、示范区饮马河部分河段存在私割、毁坏菖蒲现象,管护不到位。二是饮马河云锦桥至春和桥沿岸灯带、地灯损坏较多。三是清潩河魏都区段多次出现排污现象,造成水体污染。四是水系范围内普遍存在杂草滋生现象。
四、下步要求
一是责任单位要加大辖区内的巡查力度,做好杂草、杂树的清理工作。针对私割、毁坏水生植物等行为要加强管护,及时制止,保持水系景观。二是东城区要尽快对老化的灯带和地灯进行更换,确保亮化设施完好。三是魏都区要对排污河段认真排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杜绝污水入河。四是暑期已至,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
附件: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6月份管护情况
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领导小组
2020年7月20日
附件
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6月份管护情况
按照河湖水系管护标准和要求,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领导小组组织人员于6月29日至7月8日对各责任单位6月份管护情况进行实地复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得分情况
市住建局(96.22分)
长葛市(94.98分)
市城管局(93.76分)
东城区(92.05分)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91.45分)
建安区(89.82分)
经济技术开发区(82.17分)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78.78分)
魏都区(78.61分)
二、管护情况
按照河湖水系管护情况从好到差依次为:
湖泊:东城区秋湖湿地、建安区秋湖湿地、示范区芙蓉湖、建安区北海、东城区鹿鸣湖、魏都区灞陵湖
清潩河: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建安区、东城区、长葛市、魏都区
饮马河:长葛市、建安区、东城区、示范区、魏都区
灞陵河:建安区、魏都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开发区
湿地:建安区关庄湿地、长葛市关庄湿地、东城区橡胶二坝湿地、建安区三达湿地、魏都区宏源湿地、长葛市杜村寺湿地、开发区屯南湿地
中央公园:东城区、示范区、魏都区
其他河流:市住建局护城河、市城管局护城河、东城区天宝河、魏都区连通渠、东城区许扶运河、魏都区灵沟河、建安区灵沟河、开发区运粮河、魏都区运粮河、建安区长店沟、魏都区长店沟、魏都区幸福渠
其他湖泊:市住建局小西湖、东城区东湖、开发区双龙湖
三、事部件派遣处置率
市住建局处置率92.21%
市城管局处置率90.32%
长葛市处置率85.19%
建安区处置率83.71%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处置率83.33%
东城区处置率82.07%
示范区处置率74.85%
魏都区处置率74.69%
经济技术开发区处置率73.68%
四、存在问题
五、下步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6月份管护问题台账》时限要求,制定措施,明确责任,逐一抓好落实整改。整改情况于7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责任单位公章上报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