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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3月份管护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0-04-10 16:4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长葛市、魏都区、建安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奖惩办法》规定,结合3月份各责任单位日常管护和派遣整改情况,通过月集中实地复查,现将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护情况通报如下:

一、得分排名  

魏都区94.64分

市城管局94.62分

长葛市94.55分

经济技术开发区93.77分

建安区93.65分

市住建局93.25分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92.46分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86.73分

东城区78.99分

二、结果运用

8个综合得分在80-95分的合格单位:魏都区、市城管局、长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安区、市住建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不奖不罚;1个综合得分低于80分的不合格单位:东城区,罚款10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是东城区饮马河、许扶运河部分河段水面漂浮物、生活垃圾较多,管护效果差。二是部分责任单位绿化补植工作进展缓慢。三是水系范围内存在聚集性烧烤现象。四是建安区清潩河横向边界管护不到位。五是部分河段存在木质栈道、亭子、护栏、座椅脱漆现象。

四、下步要求

一是相关责任单位要提高管护标准,加大对水系范围内烧烤问题的督促整改,切实做好日常管护。尤其是东城区要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按时整改。二是相关责任单位要抢抓有利时机,加快补植进度,提高园林绿化管护水平。三是责任单位要对所辖河段木质设施、铁艺、钢结构进行全面排查,及时维护,确保配套设施完好。四是目前正值水绵生长和杨柳絮飘浮期,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管护,及时打捞水面漂浮物,防范因杨柳絮引发的烧荒事件。

 

附件: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3月份管护情况

 

 

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领导小组 

2020年4月9日        

附件

 

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3月份管护情况

按照河湖水系管护标准和要求,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领导小组组织人员于3月24日至31日对各责任单位3月份管护情况进行实地复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得分情况

魏都区(94.64分)

市城管局(94.62分)

长葛市(94.55分)

经济技术开发区(93.77分)

建安区(93.65分)

市住建局(93.25分)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92.46分)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86.73分)

东城区(78.99分)

二、管护情况

按照河湖水系管护情况从好到差依次为:

湖泊:示范区芙蓉湖、魏都区灞陵湖、建安区北海、东城区鹿鸣湖、东城区秋湖湿地、建安区秋湖湿地

清潩河:市城管局、魏都区、市住建局、长葛市、东城区、建安区

饮马河:建安区、魏都区、长葛市、示范区、东城区

灞陵河:建安区、魏都区、开发区

湿地:建安区关庄湿地、东城区橡胶二坝湿地、建安区三达湿地、长葛市关庄湿地、开发区屯南湿地、魏都区宏源湿地、长葛市杜村寺湿地

中央公园:示范区、魏都区、东城区

其他河流:市住建局护城河、魏都区运粮河、魏都区连通渠、市城管局护城河、东城区天宝河、建安区灵沟河、魏都区灵沟河、魏都区长店沟、建安区长店沟、东城区许扶运河

其他湖泊:市住建局小西湖、东城区东湖、开发区双龙湖

三、事部件派遣处置率

长葛市处置率88.89%

魏都区处置率86.27%

示范区处置率83.93%

建安区处置率83.62%

市城管局处置率83.33%

开发区处置率81.82%

市住建局处置率77.78%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处置率75.00%

东城区处置率73.91%

四、存在问题3月份管护问题台账.xls

五、下步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3月份管护问题台账》时限要求,制定措施,明确责任,逐一抓好落实整改。整改情况于4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责任单位公章上报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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