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魏都区、建安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依据《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保护条例》规定,结合12月份各责任单位日常管护和派遣整改情况,通过实地复查,现将市区河湖水系管护情况通报如下:
一、得分情况
建安区96.08分
魏都区94.09分
长葛市93.71分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92.75分
东城区92.24分
市住建局90.59分
经济技术开发区86.90分
二、结果运用
1个综合得分高于95分的优秀单位:建安区,奖励5万元;6个综合得分在80-95分的单位:魏都区、长葛市、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东城区、市住建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部为合格。
按照河湖水系管护促进会工作安排,12月份对中心城区河湖水系年度存在的管护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相关单位积极行动,成效显著。其中魏都区整改157件,东城区整改84件,建安区整改48件。对整改力度大,成效好的魏都区、东城区、建安区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河段存在桥梁碑名脱漆,警示牌损坏、字迹模糊等现象。二是部分河段存在地灯损坏、灯带脱落现象,尤其是开发区屯南湿地周边地灯损坏较为严重。三是市住建局西护城河木栈道、临水花坛卫生差。
四、下步要求
一是责任单位要针对所辖河段桥梁牌名脱漆、灯带脱落、警示牌字迹模糊、地灯损坏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整改。二是市住建局要加大西护城河协调管护力度,提高管护标准,确保整体景观效果。三是责任单位要针对2019年未整改问题,抓紧落实整改。四是春节将至,责任单位要提高管护标准,强化节日期间水系管护工作,排查火灾隐患,杜绝烧荒事件。对人员密集景点,加强值守,保持卫生和环境优美。
附件:许昌市市区河湖水系12月份管护情况
2020年1月9日
附件
许昌市市区河湖水系12月份管护情况
按照河湖水系管护标准和要求,许昌市市区河湖水系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组织人员于12月24日至30日对各责任单位11月份管护情况进行实地复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得分情况
建安区(96.08分)
魏都区(94.09分)
长葛市(93.71分)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92.75分)
东城区(92.24分)
市住建局(90.59分)
经济技术开发区(86.90分)
二、管护情况
按照河湖水系管护情况从好到差依次为:
湖泊:建安区北海、东城区秋湖湿地、示范区芙蓉湖、东城区鹿鸣湖、建安区秋湖湿地、魏都区灞陵湖
清潩河:建安区、魏都区、市住建局、长葛市、东城区
饮马河:长葛市、建安区、示范区、东城区、魏都区
灞陵河:建安区、魏都区、开发区
湿地:长葛市杜村寺湿地、建安区关庄湿地、长葛市关庄湿地、东城区橡胶二坝湿地、建安区三达湿地、开发区屯南湿地、魏都区宏源湿地
中央公园:东城区、示范区、魏都区
其他河流:魏都区连通渠、市住建局护城河、建安区灵沟河、东城区天宝河、魏都区运粮河、魏都区灵沟河、东城区许扶运河、魏都区幸福渠、魏都区长店沟、建安区长店沟
其他湖泊:东城区东湖、市住建局小西湖、开发区双龙湖
三、事部件派遣处置率
建安区处置率90.25%
魏都区处置率88.08%
东城区处置率87.46%
长葛市处置率84.21%
示范区处置率80.33%
市住建局处置率78.43%
开发区处置率78.32%
四、存在问题
五、下步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许昌市河湖水系12月份管护问题台账》时限要求,制定措施,明确责任,逐一抓好落实整改。整改情况于1月14日前以书面形式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责任单位公章上报许昌市市区河湖水系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