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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市区河湖水系11月份管护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9-12-16 14:3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长葛市、魏都区、建安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依据《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保护条例》规定,结合11月份各责任单位日常管护和派遣整改情况,通过实地复查,现将市区河湖水系管护情况通报如下:

一、得分情况 

建安区95.97分

长葛市93.65分

经济技术开发区92.31分

魏都区91.91分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91.55分

市住建局91.35分

东城区90.14分

二、结果运用

1个综合得分高于95分的优秀单位:建安区,奖励5万元;6个综合得分在80-95分的单位:长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魏都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住建局、东城区,全部为合格。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率先对辖区内的绿化树木进行刷白,为表彰先进,本月奖励3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河段公厕存在无水、无电、设施损坏、卫生保洁不及时等问题。二是个别河段存在跨河管道、线路铺设不规范、枯死树木拔除不及时等现象,影响观瞻。三是饮马河存在地灯损坏、灯带脱落现象。四是东城区饮马河、天宝河、清潩河部分区域垃圾、鸟粪、断枝枯叶清理不及时,管护标准较低。

四、下步要求

一是责任单位要针对12月4日召开的市区河湖水系管护工作促进会部署工作,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确保一般性问题在本月底清零;二是责任单位要尽快规范跨河管道线路铺设,及时修复损坏地灯及脱落灯带,确保亮化设施完好;三是责任单位要及时对河道内的断枝枯叶、杂草和枯死树木进行集中清理,完成冬季绿化树木防护工作。

 

附件:许昌市市区河湖水系11月份管护情况

20191213


 

附件

 

许昌市市区河湖水系11月份管护情况

 

    按照河湖水系管护标准和要求,许昌市市区河湖水系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组织人员于11月21日至27日对各责任单位11月份管护情况进行实地复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得分情况

建安区(95.97分)

长葛市(93.65分)

经济技术开发区(92.31分)

魏都区(91.91分)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91.55分)

市住建局(91.35分)

东城区(90.14分)

二、管护情况

按照河湖水系管护情况从好到差依次为:

湖泊:建安区北海、示范区芙蓉湖、东城区秋湖湿地、魏都区灞陵湖、东城区鹿鸣湖、建安区秋湖湿地

清潩河:长葛市、建安区、魏都区、市住建局、东城区

饮马河:建安区、示范区、魏都区、长葛市、东城区

灞陵河:建安区、魏都区、开发区

湿地:建安区关庄湿地、长葛市关庄湿地、建安区三达湿地、长葛市杜村寺湿地、东城区橡胶二坝湿地、开发区屯南湿地、魏都区宏源湿地

中央公园:示范区、东城区、魏都区

其他河流:市住建局护城河、魏都区运粮河、魏都区灵沟河、魏都区连通渠、建安区灵沟河、东城区天宝河、东城区许扶运河、魏都区幸福渠、魏都区长店沟、建安区长店沟

其他湖泊:东城区东湖、市住建局小西湖、开发区双龙湖

三、事部件派遣处置率

建安区处置率91.60%

长葛市处置率87.50% 

东城区处置率86.93%

市住建局处置率84.62%

魏都区处置率84.36%

开发区处置率83.51%

示范区处置率80.68%

四、存在问题

(见附表11月份台账(2).xls

五、下步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许昌市河湖水系11月份管护问题台账》时限要求,制定措施,明确责任,逐一抓好落实整改。整改情况于12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责任单位公章上报许昌市市区河湖水系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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