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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自评报告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9-12-10 09:5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对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推进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专项督导方案的通知》(豫政教督〔2019〕9号)要求,我市对照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对各自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评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本次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专项督导方案要求,专门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安排,要求切实做到以自查促整改,以自评促提高。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督学、相关领域评估专家和第三方评估机构,参照省督导办对地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标准,于今年11月对下辖9个县(市、区)进行了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多次召开会议,归纳整理各地、各部门自评情况,系统梳理,对照三级指标逐项客观地进行了自查自评。32项三级指标中,完全落实的有29项,基本落实的有3项。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启动教育“新三年攻坚”计划,描绘许昌教育美好蓝图

1.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省教育大会召开后,七届市委常委会第100次会议、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及时传达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市委书记胡五岳、市长史根治多次深入基层专题调研教育工作,切实解决教育改革发展难题。制定了《许昌市深入贯彻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开展“集中宣讲、集中走访、集中调研”活动实施方案》,开展百名干部访千师、千名教师进万家的“百千万走访活动”,问计于师,问需于民,摸清了教育发展的现状和需求,找准破解影响教育改革发展的办法措施。9月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我市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教育大会,高瞻远瞩地提出实施教育“新三年攻坚”的宏伟目标。省委高校工委专职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郑邦山,市委书记胡五岳,市长史根治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提出要把提高教育质量摆在各级各类教育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新三年攻坚计划”,坚持目标牵引、问题导向,推动教育从规模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会议印发了《许昌市教育现代化2035》(征求意见稿)、《加快推进许昌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计划》(征求意见稿);表彰了市长教育质量奖获奖县(市、区)、学校和模范教师,发放各项奖金528万元;动员全市上下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着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推动许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2.教师工资待遇有效落实。通过提高绩效工资总量的方式,切实提高教师工资待遇。目前,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年平均工资水平均高于当地公务员年平均工资水平。各设岗县特岗教师工资均能足额按月发放,服务期内特岗教师的福利待遇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

3.扎实推进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及时对各县(市)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和保障房需求进行摸底,掌握基本情况,为出台政策提供依据。2018年计划新建672套农村教师周转房,目前,已竣工并投入使用372套,146套正在进行装修,154套正在进行主体施工。

4.稳步推进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在2019年全市教育大会上,明确提出利用3-5年时间,按照“集中建设、市场运作、政策性优惠”的原则,通过“限房价竞地价”方式,选择好地块、好环境,在城区建设一批教师保障性住房,住房价格优惠不低于1000元/平米。目前,各县(市)对农村教师保障住房需求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正在研究相关政策和建设方案。

5.农村教师“一补两贴”按时足额发放。按照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要求,从2019年7月1日起,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教师教龄津贴和农村教师生活补贴已按月按时全部足额发放到每名教师手中。

6.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创新教师招聘方法。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许教人〔2017〕7号),首创“考核招聘40%+公开招聘60%”和“城市特岗招聘10%”(按照城市教师编制总数10%的比例公开招考教师,三年后依据考核结果入编)的教师补充长效机制,2017年为市区学校增加教师编制1265名;2018年,全市面向部属重点师范院校、双一流高校考核招聘教师430名、公开招聘教师780名、首批城市特岗教师100名;2019年全市考核招聘教师225名,公开招聘教师1424名。二是大力实施强师工程。建成全国及省市级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工作室180多个;推行与评优评先、晋级晋职挂钩的教师专业知识考试制度,2017年12月组织2370名学科教师首次重返考场参加专业知识比优考试,2019年12月将分别组织774名和1.3万名小学、初中、高中学科教师参加专业知识比优考试和全员考试,今后将作为一项机制长期坚持;加强校长后备队伍建设,2018年选拔产生校级后备干部人选150名。

7.加大教师交流力度。多途径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各县(市、区)每年新招聘的教师, 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鼓励长期到农村从教。组织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名校长、名师送教下乡。制定出台了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实施方案,目前,我市“县管校聘”改革实行市级统筹、县(市、区)为主、分级实施的工作机制,市区学校初步实现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动态管理,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编制和岗位核定工作已经启动。2019年8月,襄城县率先召开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动员会,本着“教师编制、岗位县级总量控制,教育部门自主调配使用”原则,在全县公办高中、初中、小学实施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全县“校聘”教师5600余名,组织调剂25人,交流409人,有效地激活区域内教师活力,促进了县域内、校际间教师流动,实现了教育资源的优质配置共享。“县管校聘”拆除了教师编制管理和人员合理流动的“篱笆墙”,县域内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教师总数的10%,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8.师德师风建设成效显著。制定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意见》《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为师德师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多渠道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市、县、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均成立了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每年确定一个师德教育主题,我市连续5年蝉联省师德演讲比赛一等奖,连续两年荣获省特岗组演讲第一名。“河南最美教师”赵秀红、郭朝阳,全国“十佳春蕾园丁”李会娟、“中原名师”刘忠伟、全国“三八红旗手”周桂梅等组成巡回报告团,在全市各县(市、区)进行巡回演讲,用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感召全体教师,营造了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9.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教师培训成效显著。全市现有6所教师进修学校,其中3所达到省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2所达到省级标准化县级教师培训机构,1所正在创建省级标准化培训机构。扎实推进继续教育全员培训,深入开展每5年一周期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高标准完成国培、省培、市培、县培任务。认真做好县级中小学教师的专项培训。2018年先后组织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新聘教师岗前培训、暑期骨干教师培训、班主任培训等,累计培训教师12844人次。为专任教师的成长搭建了平台,为许昌市中小幼教师综合素养的提升提供了保障。

(二)深入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10.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许昌市委、市政府把教育列为最大的民生工程,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教育工作3次,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安排教育工作3次。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高规格教育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专题研究全市教育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到学校调研教育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带头宣讲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持续抓好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化、常态化,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得到加强,党对学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得到保证。

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学校党的建设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许发〔2018〕20号),选优配强了一批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实绩突出的学校党组织书记,大力推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大力推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各方面,把高质量党建贯穿教育事业各领域、办学治校各方面、教育综合改革全过程。2019年5月在许昌实验小学、许昌实验幼儿园和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先行进入试点;9月份,结合市直学校班子建设状况扩大试点范围,在许昌高级中学、许昌第二高级中学、许昌市第三高级中学、许昌实验中学等四所学校实行了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选优配强了一批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实绩突出的学校党组织书记。

11.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全覆盖。强化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推行“把党支部(小组)建在年级、建在学科”制度,实施“党建+教育事业发展”创新融合项目,推进党员名师工程,落实“双培养”机制,开创了学校党建和教育事业融合发展的新局面。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健全,认真开展“三会一课”活动,深入推进“党员设岗定责”和争创“党员先锋岗”活动,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榜样、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学校各项工作的提升。

12.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机制。全市教育系统紧紧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核心问题,以“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质量”为主线,扎实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于立德树人全过程。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标准,保证学生接受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强化思政教师队伍,提升学科素养。按照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德智体美劳教育。各中小学校建立健全德育工作领导组织,党、政、工、团、队齐抓共管,切实做到“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活动育人”。各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足开齐体音美课程,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实践教育活动。2018年共组织21769名学生进驻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参加劳动实践教育活动。

(三)加大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全面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13.全面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一是扎实推进教育综合改革。2018年,面对教育发展和群众关切的痛点难点问题,市委、市政府深入谋划出台了“1+1+6”方案——《许昌市加快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努力打好教育综合改革“组合拳”: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推行党组织统一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取消学校的行政规格和校长的行政级别,建立完善校长任职、选拔、管理、考核等机制,探索教育家办学之路;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试点。教师编制归口教育部门统一管理,采取校内竞聘、跨校竞聘和统筹调剂等方式,促进县域内教师合理流动;深化集团化办学改革。推行跨层级型、紧密型、联盟型等办学模式,实行市直名校代管功能区新建学校,健全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引导集团化办学向纵深发展;深化激励机制改革。全面推行“基本工资+课时+绩效+课后服务”的激励性分配制度,持续激发教育活力;创新教科研管理机制。优化重组教科研工作机构,设立教科研基地学校和学科教研指导中心,推动教科研业务“下沉”教学一线,向教科研要效益要质量;创新教育督查巡查机制。充分发挥教育系统转岗老校长(书记)作用,组建许昌教育督学团,对县级政府、职能部门和学校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确保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落实。2019年省委深改委第一次会议专门研究许昌教育综合改革方案,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我市教育改革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关切。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江凌,省政府霍金花副省长多次专题听取我市教育综合改革进展情况,省教育厅郑邦山厅长多次亲临许昌参与改革事项的谋划和指导,《中国教育报》以《许昌:教育生态蝶变》为题在头版头条位置深度解读我市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引起强烈反响。在2019年全省教育工作会上,我市做了《争当新时代教育综合改革排头兵》的典型发言,省教育厅号召全省教育系统学习借鉴“许昌模式”。二是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制订了《许昌教育现代化2035》,起草了《许昌市“教育+互联网”行动计划》,同时对我市《数字校园建设方案》进行论证,实施中小学数字校园和专递课堂建设,实现区域网络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让农村地区和相对薄弱学校的孩子共享名师课堂、名师智慧和优质学习资源,推进全市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三是扎实推进教育脱贫攻坚。制定印发《许昌市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确定为精准资助的对象,确保“一个对象也不能少”,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2018年,我市共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7321人次,资助资金1395.44万元,2019年春季学期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681人次,资助资金427.24万元。四是推进学校依法治教。在全省“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中,评选出“许昌市依法治校示范校”19所,“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4所。许昌市第五高级中学李阳同学获全省高中组一等奖。

(四)抓重点求突破,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4.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持续增加。目前,全市共有1227所幼儿园,在园幼儿总数199245人。其中,公办幼儿园232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已认定534所,普惠性幼儿总数141748人,全市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为71.14%。

15.推进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目前,许昌市辖区内乡镇总数共计76个,公办中心幼儿园总数共计124个,其中,有一所及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的乡镇数共计64个,占乡镇总数比例达到84.2%。

16.健全控辍保学机制。通过建立健全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强化动态监测和联控联保,确保我市控辍保学工作取得实效。我市义务教育巩固率不断攀升,辍学率不断下降。近三年初中巩固率分别为103.21%,101.58%,101.60%。

17.积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采取“名校+新校”“强校+弱校”“一校多区”等集团化办学新模式,快速放大优质教育资源。目前全市已成立教育集团169个,辐射458所公办中小学。我市所有县(市、区)已于2018年全部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认定,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市教育督导办自2017年开始,每年对已通过认定的县(市、区)进行复查评估,此项工作经验被推荐到教育部督导局网站进行了公开报道。2019年,魏都区和襄城县已启动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力争第一批通过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国家认定。

1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逐年提高。全市2017年应届初中毕业生53960人,普通高中招生27688人,中职招生16480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1.9%。2018年,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57262人,普通高中招生29581人,中职招生17631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2.4%;2019年,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62034人,普通高中招生32471人,中职招生21588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7.1%。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不断上升。

19.中职招生比例不断提高。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和认可度不断增强,中职学校招生规模呈逐年递增趋势。2017年我市中职招生比例为37%,2018年为38%,2019年为40%,普职比大体相当,呈逐年增加趋势。

20.规范发展民办教育。我市把发展民办教育列入“三年攻坚”五大工程,实施民办教育创新工程,支持民办教育协调发展。近年来,社会资金共投资5.95亿元,新建北大公学禹州国际学校、襄城县北师大附中、长葛市天一小学和鄢陵县新时代实验学校等项目,有力推动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21.规范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2018年,通过建立涵盖校车安全管理、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教育三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扎实开展教育“三项治理”工作,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监管。对民办学校进行逐校年审,建立了培训机构“三公开一备案制度”,即要求培训机构公开收费、公开课程、公开师资,师资情况和课程开设情况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制度。

22.不断优化特殊教育资源。2018年,市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等七部门共同制定了《许昌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规划,依托乡镇中心学校,加强对农村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同时开展送教上门。全市特殊教育学校5所,6-15岁残疾儿童3273人,在校生3136名。其中特教学校就读232名,普通学校随班就读2006名,送教上门898名,入学率达96%。

(五)调结构优布局,统筹推进教育事业协调有序发展

23.统筹规划、优先发展。成立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落实“周小结、月调度、季督导、半年观摩点评、年度督导奖惩”推进机制,定期研究部署、统筹协调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4.化解“大班额”成效显著。2017年,市委、市政府确立了“三年内投资100亿元新建(改扩建)200所中小学、100所幼儿园、2019年底全市新增学位总量20.5万个”的攻坚目标。截至目前,全市三年攻坚计划共安排315个项目(中小学211个、幼儿园104个),竣工投用279个,新增学位16.05万个;204个“城镇扩容”项目竣工投用,竣工率91.9%,形成学位5.1万个,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全面消除大班额、超大班额。

高中阶段大班额比例逐年下降。2018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共32所,在校学生82892人,教学班1317个,平均班额63人。大班额331个,大班额占班级比25.1%;超大班额543个,超大班额占班级比41.2%。2019年新建和改扩建普通高中的投用,新增班级330个,新高一年级没有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高二、高三年级56人以上大班额数量减少到404个,占班级比24.5%,全市已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25.合理规划统筹布局教育用地。坚持把学校布局调整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与村庄布局规划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合理设置农村教学点和寄宿制学校,确保全市学校规划布局一张图纸、建设一个标准、保障一个水平、考核一把尺子。在市、县城区,以提质扩容为主,着力化解“大班额”问题。实行开发小区学位审批前置,加强“大班额”源头管理,明确新建小区孩子上学的中小学和幼儿园,解决“有学上”问题。在乡镇和农村,以优化布局和建设寄宿制学校为主,着力解决“上学远”“上学难”“接送难”的问题。依据许昌城市总体规化,市教育局规划编制了《许昌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布点专项规划》(2016-2030)、《许昌市城区幼儿园布点专项规划》(2016-2030),对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进行了统筹布局。

(六)重投入铸根基,持续提升教育保障水平

26.教育财政投入实现两个只增不减。2018年全市教育支出64.03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12.5%,高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11.3%)1.2个百分点。市直教育支出完成10.76亿元,比上一年增长37.4%,高于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个百分点,全市和市直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高于上年。各县(市、区)2018年度教育支出基本实现只增不减。

27.各学段教育经费均达到省定标准。严格落实国家、省各类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2018年,在省定标准的基础上,我市市直义务教育经费小学由每生每年600元提高至800元,初中由800元提高至1100元,高中由1000元提高至2000元,提高部分由市财政予以承担,从2018年春季学期起执行。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均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执行。各县(市、区)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经费均已达到省定标准。市级公办幼儿园拨款达到18000元以上,县级达到3000元以上省定标准。

公办幼儿园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区)学前教育经费,均已达到省定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和3000元。对通过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标准设立奖补资金。

28.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使用规范。2018年全市共征收教育附加6.56亿元,其中市直2.67亿元。市、县两级教育附加资金都能按照规定,全额用于教育事业。

29.基层教育财会队伍配置合理。许昌市直学校共20所,财务人员共有48人,其中专职会计29人、出纳19人。每年安排财务人员集中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管理工作水平。2017-2018两年共培训全市教育财务人员144人次。

(七)抓规范强管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

30.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常态化监管机制。一是扎实推进“教育三项治理”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治理,形成人人抓安全、时时讲安全、处处保安全的工作局面。二是持续推进、落实“三查一改一备案”学校安全工作机制。三是持续开展“护校安园”活动。四是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五是开展防溺水专项治理、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活动、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活动、“6.27”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校车安全治理等专项活动。2018年度我市共有6所学校被评为省级平安校园,20所学校被评为市级平安校园。

(八)抓监督重指导,建立健全教育督导体系

31.强化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市、县两级均成立了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市、县、校三级督导管理体制。2018年8月,我市大胆创新教育督导机制,把市委组织部、市委巡视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列入教育督导成员单位,选聘39名具有丰富教育教学及管理经验且已退出领导岗位的校长、书记担任专职督学,成立了许昌市教育督学团,下设高中教育、初中教育、小学教育、幼儿教育、职业教育五个督导组,并制定了《许昌市教育督学团工作规则》,实施“督政、督教、督学、督廉”四位一体的全方位、立体式督导,并建立公告发布、问效问责制度。

32.督导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完善。每年将教育督导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2019年,在教育部门预算中编列教育督导专项经费5万元,专项用于我市教育督导工作。同时根据教育督导工作需要和教育部门申请,对教育督导经费予以保障。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市域内义务教育发展还存在城乡差异和校际差异等问题,个别地方“大班额”、“择校热”等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高中阶段教育大班额问题依然突出。

二是部分县(市、区)还存在教师结构不合理、学科分布不均、体音美专业教师不足等问题,部分教师水平不高、个人素养和学科教学能力不强。

三是部分学校存在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程度不高,教育质量的综合水平不优,教育现代化进程慢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教育工作,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动力,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把教育大会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三是着力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实施我市教育“新三年攻坚计划”,扎实推进我市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激发教育发展内在活力与内生动力,切实办好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人民满意的许昌教育。

四是加快各级各类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加大教育投入,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公平而有质量的发展。回应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期盼,精准施策,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创新举措,有计划补充高质量教师,建立教师人才储备库,确保教师队伍学科齐全、梯队合理。同时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更新教师教育理念、提高现代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科研能力,引领全市教师素养提升。

六是提升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严格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强化教育管理队伍和学校书记、校长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增强本领,不断提高依法治教、规范办学水平。规范教育行政权责,严肃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扰乱教育秩序的行为,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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