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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五批许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的公示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9-10-11 16:4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要求,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评定实施意见》(豫政办﹝2006)104号)的规定,经过项目单位申报、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研究等环节,现提出许昌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0月11日至10月30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2965982

通信地址:许昌市八一东路广电大厦20楼2005室

邮政编码:461000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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