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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市区河湖水系7月份管护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9-08-07 16:4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长葛市、魏都区、建安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依据《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保护条例》规定,结合7月份各责任单位日常管护和派遣整改情况,通过实地复查,现将市区河湖水系管护情况通报如下:

一、得分情况 

魏都区94.32分

长葛市94.18分

市住建局92.25分

东城区91.52分

经济技术开发区89.22分

建安区86.15分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78.22分

二、结果运用

6个综合得分在80-95分的合格单位:魏都区、长葛市、市住建局、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安区,不奖不罚;1个综合得分低于80分的不合格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罚款10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是示范区芙蓉湖木质栈道和护栏损坏较多,维修不及时,存在安全隐患。二是建安区所辖部分河道葬坟现象突出,日常监管不到位,清潩河段尤为严重;清潩河禄马桥至永宁桥两岸绿化带、护坡杂草清理不及时。三是灞陵河魏都区段水生植物人为破坏较多。四是水系范围内仍然存在私自采摘、毁坏荷叶、荷花、莲蓬等现象。

四、下步要求

一是示范区务必高度重视,尽快对损坏木栈道及其护栏进行全面修复,为市民营造安全、舒适的水系环境。二是建安区要依据《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保护条例》规定,责令相关主管部门加强水系执法和巡查力度,遏制葬坟现象发生。三是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管护,对私自采摘、毁坏荷叶、荷花、莲蓬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和劝导,对干枯、倒伏的残缺莲梗等影响观瞻的水生植物进行修剪。四是责任单位要持续加大安保巡防力度,对重点河道、湖泊和易发生溺水事故水域加大巡查,杜绝溺亡事故发生。

 

附件:许昌市市区河湖水系7月份管护情况

 


2019年8月5日      

附件

许昌市市区河湖水系7月份管护情况

 

按照河湖水系管护标准和要求,许昌市市区河湖水系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组织人员于7月22日至26日对各责任单位7月份管护情况进行实地复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得分情况

魏都区(94.32分)

长葛市(94.18分)

市住建局(92.25分)

东城区(91.52分)

经济技术开发区(89.22分)

建安区(86.15分)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78.22分)

二、管护情况

按照河湖水系管护情况从好到差依次为:

湖泊:建安区北海、东城区秋湖湿地、魏都区灞陵湖、东城区鹿鸣湖、示范区芙蓉湖

清潩河:魏都区、东城区、长葛市、市住建局、建安区

饮马河:长葛市、东城区、魏都区、建安区、示范区

灞陵河:建安区、魏都区、开发区

湿地:魏都区宏源湿地、开发区屯南湿地、建安区三达湿地、长葛市关庄湿地、东城区橡胶二坝湿地、建安区关庄湿地、长葛市杜村寺湿地

中央公园:东城区、示范区、魏都区

其他河湖:魏都区运粮河、东城区东湖、魏都区连通渠、魏都区灵沟河、市住建局小西湖、市住建局护城河、开发区双龙湖、东城区天宝河、建安区灵沟河、魏都区幸福渠、东城区许扶运河、魏都区长店沟、建安区长店沟

三、事部件派遣处置率

长葛市处置率94.44% 

魏都区处置率88.58%

市住建局处置率86.05%

开发区处置率85.71%

东城区处置率84.26%

建安区处置率74.55%

示范区处置率72.97%

四、存在问题7月份管护问题台账.xls

五、下步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许昌市河湖水系7月份管护问题台账》时限要求,制定措施,明确责任,逐一抓好落实整改。整改情况于8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责任单位公章上报许昌市市区河湖水系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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