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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市区河湖水系6月份管护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9-07-08 09:1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长葛市、魏都区、建安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结合6月份各责任单位日常管护和派遣整改情况,通过实地复查,现将市区河湖水系管护情况通报如下:

一、得分情况 

经济技术开发区93.75分

东城区93.06分

市住建局92.61分

建安区88.63分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86.04分

魏都区85.50分

长葛市78.61分

二、结果运用

6个综合得分在80-95分的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市住建局、建安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魏都区,全部为合格,不奖不罚;1个综合得分低于80分的不合格单位:长葛市,罚款1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是长葛市对水系管护重视不够,派遣问题整改率偏低。二是所辖河段内均存在不同程度杂草、杂树,未及时清除。三是水系范围内存在私自采摘、毁坏荷叶、荷花、莲蓬等水生景观植物现象。四是灞陵河、清潩河部分河段时有排污现象发生,造成局部水体污染。

四、下步要求

一是长葛市要高度重视河湖水系管护工作,加大管护力度,提高派遣问题整改率。二是责任单位要提高管护标准,及时修剪草坪、清除杂草,适时浇水,提高园林绿化管护水平。三是责任单位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强监管,及时制止和劝导私自采摘、毁坏荷叶、荷花、莲蓬等不文明行为,对残缺莲梗等影响观瞻的水生植物进行修剪。四是责任单位要加大入河排水口巡查力度,明确监管责任,堵疏结合,根治污水入河问题。五是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做好夏季防溺水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专业安保巡防,确保安全警示到位,坚决杜绝溺水事故发生。

 

附件:许昌市市区河湖水系6月份管护情况

 

 

 

2019年7月5日      

  

 

附 件

 

许昌市市区河湖水系6月份管护情况

 

按照河湖水系管护标准和要求,各责任单位6月份管护情况如下:

一、得分情况

经济技术开发区(93.75分)

东城区(93.06分)

市住建局(92.61分)

建安区(88.63分)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86.04分)

魏都区(85.50分)

长葛市(78.61分)

二、管护情况

按照河湖水系管护情况从好到差依次为:

湖泊:东城区秋湖湿地、建安区北海、东城区鹿鸣湖、示范区芙蓉湖、魏都区灞陵湖

清潩河:东城区、市住建局、建安区、魏都区、长葛市

饮马河:东城区、长葛市、建安区、示范区、魏都区

灞陵河:开发区、建安区、魏都区

湿地:建安区三达湿地、东城区橡胶二坝湿地、魏都区宏源湿地、开发区屯南湿地、长葛市关庄湿地、建安区关庄湿地、长葛市杜村寺湿地

中央公园:东城区、魏都区、示范区

三、事部件派遣处置率

开发区处置率90.53%

东城区处置率90.28%

市住建局处置率88.52%

建安区处置率81.65%

魏都区处置率78.57%

示范区处置率77.89%

长葛市处置率68.18%    

四、存在问题(6月份台账.xls

五、下步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许昌市河湖水系6月份管护问题台账》时限要求,制定措施,明确责任,逐一抓好落实整改。整改情况于7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责任单位公章上报许昌市市区河湖水系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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