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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建安区打击网络传销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记功奖励的公示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18-11-29 17:5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今年以来,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建安区工商质监局严厉打击各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突出贡献。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08〕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奖励表彰暂行办法》(豫政〔2012〕76号)等文件精神,市政府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群众公认的原则,在对建安区公安局、建安区工商质监局以及推荐的个人进行认真审核的基础上,拟对建安区公安局、建安区工商质监局记集体二等功,对支付庆、黄沛军同志记个人二等功,现予公示。

公示期自2018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374—2623318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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