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魏都区、建安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许昌市市区河湖水系管理考核奖惩办法(试行)》规定,市区河湖水系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分别对市区河湖水系管护工作进行了日巡查考核和月集中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综合得分排名
第一名,东城区95.62分;
第二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95.60分;
第三名,经济技术开发区92.90分;
第四名,市住建局91.68分;
第五名,长葛市91.37分;
第六名,建安区91.00分;
第七名,魏都区90.69分。
二、考核结果运用
2个综合得分高于95分的优秀单位:东城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各奖励5万元;5个综合得分在80-95分的合格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住建局、长葛市、建安区、魏都区,不奖不罚。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活动(葬坟问题处理)中,东城区积极响应、行动迅速,平整坟头117座,起到了较好的表率作用;示范区整改力度大、效果好,391座坟头全部平整完毕;开发区平整坟头2座;建安区平整坟头123座,完成率45%;魏都区至今没有行动;其他单位不涉及此类问题。为表彰平坟先进,对东城区、示范区各奖励5万元。
三、存在主要问题
通过三个阶段集中整治活动的开展,市区河湖水系管护水平有了明显提升,水系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魏都区对第三阶段集中整治平整坟头工作重视不够,行动不力;二是市住建局清潩河前进路橡胶二坝下游右岸200米处护坡塌陷,至今没有落实处理措施;三是魏都区灞陵湖周边开荒种植现象突出,右岸堤顶道路外缘车辆碾压损坏严重,整改效果不明显;四是示范区芙蓉湖周边亲水平台水泥护栏损坏较多,影响观瞻;五是部分河道、湿地、湖泊内存在植株干枯、倒伏需要清理。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是魏都区要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对坟头平整、开荒种植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水系景观。二是市住建局要尽快落实对清潩河塌陷护坡的整改措施。三是示范区要加大管护力度,及时对芙蓉湖周边损坏的设施进行维修。四是责任单位要及时清理落叶和干枯倒伏的植物,做好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五是第三阶段集中整治活动(葬坟问题)完成期限延长至11月底,到期未按要求完成的,将加大处罚力度。
附件:许昌市市区河湖水系10月份考核情况
2018年11月6日
附件
许昌市市区河湖水系10月份考核情况
一、考核情况
按照《许昌市市区河湖水系管理考核奖惩办法(试行)》规定,市区河湖水系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组织4个专业组和1个监督组于10月22日至26日对市区河湖水系进行了集中考核,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考核采用日巡查、月集中和事件、部件派遣处置等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各专业考核组通过实地察看、现场评分,并对日巡查和派遣整改情况进行了统计汇总。此外,环保部门针对6个湿地的管护情况进行了考核。
二、考核排名
(一)综合排名
第一名:东城区(95.62分)
第二名:示范区(95.60分)
第三名:开发区(92.90分)
第四名:市住建局(91.68分)
第五名:长葛市(91.37分)
第六名:建安区(91.00分)
第七名:魏都区(90.69分)
(二)湖泊排名
第一名:建安区北海、东城区秋湖湿地
第二名:东城区鹿鸣湖
第三名:示范区芙蓉湖
第四名:魏都区灞陵湖
(三)主要河道排名
1.清潩河
第一名:东城区
第二名:建安区
第三名:魏都区
第四名:市住建局
2.饮马河
第一名:示范区
第二名:东城区
第三名:建安区、长葛市
第四名:魏都区
3.灞陵河
第一名:建安区
第二名:开发区
第三名:魏都区
4.其他河流
第一名:市住建局护城河
排名末位:魏都区长店沟
(四)单项排名
1.问题整改情况排名
第一名:东城区整改率91.97%
第二名:示范区整改率91.21%
第三名:开发区整改率86.30%
第四名:魏都区整改率83.51%
第五名:市住建局整改率80.95%
第六名:建安区整改率75.74%
第七名:长葛市整改率75.00%
2.湿地管护排名
第一名:建安区、长葛市关庄湿地
第二名:建安区三达湿地
第三名:东城区橡胶二坝湿地
第四名:长葛市杜村寺湿地
第五名:开发区屯南湿地
第六名:魏都区宏源湿地
3.中央公园水系管护
第一名:东城区
第二名:示范区
第三名:魏都区
三、存在问题(许昌市河湖水系10月份考核问题台账.xls)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魏都区要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对坟头平整、开荒种植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水系景观。
(二)市住建局要尽快落实对清潩河塌陷护坡的整改措施。
(三)示范区要加大管护力度,及时对芙蓉湖周边损坏的设施进行维修。
(四)责任单位要及时清理落叶和干枯倒伏的植物,做好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五)第三阶段集中整治活动(葬坟问题)完成期限延长至11月底,到期未按要求完成的,将加大处罚力度。
(六)10月份考核问题台账整改后以书面材料加盖责任单位公章及时上报考核办备案。考核办于2018年11月20日前对整改情况统一汇总,并组织复检,执行台账销号制,到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列入11月份考核重点内容,加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