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昌市总工会、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关于开展第十二届许昌市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许工文[2017]29号)文件精神,市总工会、市委宣传部和市文明办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群众公认的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在对全市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标兵个人进行层层推荐、认真审核的基础上,拟确定10个全市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10个标兵个人(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许昌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374-2655636
通信地址:许昌市毓秀路19号市总工会407室
邮政编码:461000
许昌市总工会
2018年2月26日
附件
许昌市拟推荐表彰全市职业道德建设
标兵单位和标兵个人名单
一、许昌市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
1、许昌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2、许昌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分局
3、许昌市生活垃圾费征收管理中心
4、许昌市建安医院
5、禹州市通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6、鄢陵县移动公司
7、襄城县紫云镇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
8、许昌市烟草公司魏都区分公司
9、许昌施普雷特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10、许昌市安得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许昌市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
1、刘璐娟,女,45岁,中级经济师,现任天昌公司天昌复烤厂工会专员。
2、李国强,男,51岁,中学高级教师,现任许昌市第二高级中学书记。
3、陈喜平,女,45岁,主治医师,现任许昌市立医院科室主任。
4、侯丹,女,35岁,七级职员,现任许昌市社会福利院院长。
5、关晓慧,女,40岁,中教一级,长葛市一高教师。
6、李冠峰,男,44岁,高级工程师,现任河南万里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7、赵晓艳,女,37岁,现任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室副主任。
8、徐鹏铬,男,36岁,现任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管支队副支队长。
9、王淑红,女,42岁,现任许昌市东城区工会副主任科员。
10、李建伟,男,49岁,助理经济师,现任许昌市移动公司分公司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