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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水利扶贫取得实效 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9%,提前一年超额完成市七次党代会提出的到2020年达到95%的目标任务

【信息来源:许昌报业传媒集团【作者:【信息时间:2019-12-10 08:2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19年,我市计划解决禹州市61个行政村10.46万人的农村自来水问题,全面实现全市农村自来水村村通目标。日前,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目前,禹州市61个行政村10.46万人农村自来水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已完工,至此,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9%,提前一年超额完成市七次党代会提出的到2020年达到95%的目标任务。此外,我市争取到的中央预算内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完工,完成投资733万元,涉及长葛、鄢陵、建安区的8个贫困村。

据了解,在提前完成任务的基础上,市水利局坚持问题导向,瞄准薄弱环节,强化“三个责任”“三项制度”的落实,持续做好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市水利局采取县级全面排查2048个村、市级重点抽查301个村的形式,扎实开展“回头看”“村问题清零”行动,对排查出的160个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开展调研指导服务行动。围绕实现贫困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达标率100%,农村饮水工程从“源头到龙头”100%全过程管理的“双百目标”,市水利局制订2019—2020年脱贫攻坚“责任分包、调研指导、技术服务”工作方案,成立5个工作组,落实包问题排查、包整改落实、包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包项目进度、包贫困人口饮水安全的“五包责任制”,紧盯农村饮水安全四项指标,分县(市、区)开展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主体责任调研指导技术服务活动,巩固提升脱贫攻坚质量。

健全完善运行管理机制。按照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要求,我市建立了地方人民政府为主体、行业部门监管、供水单位运行管理的三级责任体系,明确建设、监管、运行三个责任,落实了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解决工程建成后“无人管”“管不好”“无钱管”的突出问题,提高工程规范运行管理水平,推动工程“建得好”“管得好”“用得好”,全面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实现工程长效运行。

全面完成水质检测。5个县(市、区)11月全面完成了年度丰水期、枯水期共2次的水质检测任务,检测农村供水工程749处,检测结果合格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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