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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五岳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传达贯彻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

【信息来源:许昌报业传媒集团【作者:【信息时间:2018-09-17 09:2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日前,市长胡五岳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贯彻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研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等工作。市政府党组副书记郑传德,副市长柏启传、刘胜利、赵庚辰、楚雷、赵淑红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艾祥涛、市政协副主席张建庄应邀列席会议。

就贯彻落实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会议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全党全社会的大事,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关系全局、关系长远、关系民生。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正视问题、找准根源、狠抓落实,真正让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许昌落地生根、结出硕果。二要狠抓目标攻坚。要围绕全年目标,严格落实“六控措施”,确保圆满完成任务。要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的问题,逐条落实,对账销号,举一反三,保质保量限时整改到位。要围绕三年攻坚任务,尽快出台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三要层层压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环保部门要履行好统一监管责任,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引导广大企业,自觉承担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四要强化督察问责。要进一步强化督查检查,做到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销号不放过。要充分发挥督查“利剑”作用,对不作为、乱作为,工作不利、盲目决策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法依纪严肃问责。要加大曝光力度,形成高压态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会议研究决定,从10月1日起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市区和长葛市作为一类行政区域,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提高至1900元、19元;禹州市、鄢陵县、襄城县作为二类行政区域,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提高至1700元、17元。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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