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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许昌市旅游商品线上线下推广活动”商品信息征集的通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0-04-20 11:3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培育许昌特色旅游商品品牌,促进旅游商品创新发展,加快旅游商品线上线下销售体系建设,扩大特色旅游商品市场影响力,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举办“许昌市旅游商品线上线下推广活动”,现就商品信息征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许昌市旅游商品线上线下推广活动

二、活动主题

美好生活 许昌礼物

三、旅游商品征集

(一)征集种类

具有当地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工艺品、日用品、农特产品、文创产品、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等。

(二)征集要求

1.报名商品应是符合参赛要求的实物类商品;2.报名商品须已批量生产或正在批量生产;3.报名商品已有自主包装设计和商标,商品的研发、生产和设计等,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4.报名企业(个体)必须各项经营证照有效、齐全。食用类商品必须采取本地食材加工;5.食品、饮品类生产或营业企业(个体)必须有营业执照和相关的食品证件(如: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业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小作坊证);6.保健食品类生产或营业企业(个体)必须有营业执照、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要包含保健食品)、对应商品的保健食品标注批准文号。

(三)报送要求

1.填写报名表(在许昌市文化产业网www.xcwh0374.com下载);

2.商品展示图片:商品展示图片5到10张,商品展示图片要求JPG格式,尺寸不小于1920像素×1080像素,大小3M—5M,内容清晰;为保证展示效果每张图片只应包含一个商品(套装商品除外),背景纯净突出主题,建议报送纯色背景拍摄的商品展示图;

3.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企业资质复印件;

4.产品注册商标、质量检测报告、强制认证等复印件;

5.商品展示视频(可选项):商品展示视频1到3段,商品展示视频要求MP4格式,分辨率不少于1920像素×1080像素,时长1—5分钟,镜头稳定,画面清晰,视频内容围绕商品特点讲述。

四、有关说明

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符合要求的商品,利用网络媒体资源,进行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并举办特色旅游商品展暨旅游商品大赛,对获奖商品择优入选“许昌城市礼物”,依托许昌市文旅消费电商平台,在全市A级景区、星级酒店开展线上线下同步销售。请于5月20日前将商品相关资料发送至商品征集邮箱:xcsjlvspds@126.com。

联系人:张 鹏 2969691

于见刚 2962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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