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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更强的政治担当不断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胜利——访许昌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磊

【信息来源:许昌报业传媒集团【作者:【信息时间:2018-09-25 06:2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而作出的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许昌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磊说。

王磊告诉记者,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公安局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把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提升政治站位,主动作为、周密部署,深挖线索、重拳出击,迅速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潮,带动了全市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今年1至8月,全市刑事警情同比下降6.02%,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没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事件。在2018年上半年全省人民群众安全感随机抽样调查中,我市人民群众安全感达94.3%,有89.8%的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感到满意,两项数据均排全省第4位。

据王磊介绍,市公安局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突出做到“四高”。一是高站位部署。市公安局坚持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先后多次召开党委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传达贯彻习近平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问题,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二是高规格领导。我市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均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列出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按照要求,市公安局抽调多名精干民警,把他们充实到扫黑除恶专业队。三是高质量督导。市公安局建立完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执法培训,成立两个专项工作督导组,跟踪督导,发现问题,整改问责,有力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效开展。四是高标准核查。市公安局进一步完善重点人员信息库,健全涉黑恶犯罪人员“黑名单”制度,以13类黑恶势力犯罪为重点,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进行集中排查、核查,同时开通24小时专用举报电话(18567326110)和短信举报专用号码(18839976110),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是对公安队伍战斗力的检验。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勇于担当、冲锋在前,坚决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的重大政治任务,以扫黑除恶的实际效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王磊说。市公安局坚持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按照河南省公安厅的部署,分别于1月30日和2月10日集中组织开展两次收网行动,实现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开局。全市公安机关严格落实“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要求,先后侦办柴某安等一批涉黑涉恶团伙案件,对黑恶势力形成了有力的震慑。同时,我市公安机关坚持从严查处涉黑涉恶公职人员,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两个一律”要求,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一律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我市公安机关大力开展全市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犯罪前科情况摸排核查工作,确保了村级“两委”班子换届选举的顺利开展,维护了基层组织的纯洁性。

王磊表示,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强化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措施、更强的力度,高标准、高质量开展线索摸排核查工作,确保每条线索都有结果;深入推进专案攻坚,始终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保持主动进攻的严打高压态势;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背后的“保护伞”,坚决排除一切干扰和阻力;铁腕整治突出治安问题,进一步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不断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胜利,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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