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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10-12 11:0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 许政 [2017] 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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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许政 [2017] 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许昌市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9月30日

许昌市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服务业强市的实施意见》(许发〔2017〕15号)和《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许发〔2017〕22号),加快服务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按照市第七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围绕建设现代服务业强市总体目标,以“1242”现代服务业发展战略为重要抓手,以推动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扩大总量和优化结构为主攻方向,加速推进服务业向高端高质、创新驱动、融合集聚、多元开放的方向转型升级,全面提升许昌市服务业在全省的影响力、竞争力和辐射力。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服务业综合竞争优势大幅提升,区域性服务业强市初步形成,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支撑。

——比重显著提高。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服务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持续提升。

——结构显著优化。以信息服务、现代金融、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科技创意等为支撑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50%以上;生活性服务业引领消费,实现特色化、高端化、规模化发展。

——创新竞争力显著增强。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能力日益增强,形成一批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重点企业和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服务业品牌。

——产业集聚度显著提升。培育形成一批功能特色突出、品牌影响力彰显的服务业“两区”、专业园区、特色街区,努力形成3—5个营业收入超百亿的服务业集聚区。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服务业向高端高质转型

1.构建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

突出结构优化,加快产业链、价值链向高端高质延伸,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贯彻落实“1242”发展战略,推动重点领域和新兴产业发展,加快构建有鲜明特色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到2020年,现代服务业结构显著优化,区域性服务业强市初步形成。(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2.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

把握经济智慧化、智慧经济化趋势和产业热点,以创新为引领、以应用为驱动,做强软件服务业。鼓励和引导传统产业企业对软件开发、信息服务业务进行剥离,设立独立的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加快发展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业态,打造综合性和专业化大数据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智慧城市和网络经济强市。到2018年,信息服务业增加值达到75亿元;到2020年突破100亿元。(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加快与农业、工业和服务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建设许昌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培育发展第三方平台、互联网支付、网络营销等新型业态。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创建。到2018年,培育4家跨境电子商务培训孵化基地、5家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全市电子商务年交易额突破650亿元;到2020年,应用电子商务开展内外贸易的企业达到85%以上,全市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800亿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口岸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交通局、市财政局)

3.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

按照整合、提升、发展、创新的基本思路,积极完善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培育物流龙头企业,提升物流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集约化服务水平,大力推动物流供应链一体化服务,着力发展第三方物流,优化现代物流业发展业态和空间布局,打造全国重要的现代物流基地,力争到2020年,现代物流业增加值突破150亿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

着力建设全国冷链物流基地。制订冷链物流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加快国家智慧冷链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规划建设冷链物流园区。构建市域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智慧冷链物流示范城市。(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

大力发展保税物流,积极申报保税物流中心(B型),推动物流业对外开放。力争到2020年,建成保税物流园区。(牵头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配合单位:市政府口岸办、许昌海关、市商务局)

加快推进城乡配送体系和快递业务发展。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交运发〔2013〕138号),出台支持城市物流配送的意见,优化城市配送网络,鼓励统一配送和共同配送。推进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加快开拓农村物流市场,积极推进“农业生产资料、农民生活资料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物流体系建设。继续推广“农超对接”,建立农产品进城快捷通道。加快推进快递业务的发展。支持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制造业、农业等构建合作发展平台,发展共同配送,加强协同发展。推进电子商务快递配送信息平台和社会化仓储设施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存储、转运、停靠、卸货等基础设施,支持农村、学校、社区的物流快递公共取送点建设,保障便捷通行。(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邮政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等)

4.加快发展现代金融业。推动地方金融机构转型发展,深化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发展壮大新兴金融业,强化培育新型资本要素市场,推动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拓展资本市场功能作用,开拓利用债券市场,推动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壮大金融主体,优化金融环境,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到2017年底,全市农信社全面完成改制工作;到2020年,金融业增加值突破100亿元,新引进各类金融机构5家以上。2—3家企业在国内主板成功上市,25家以上企业在新三板市场挂牌。(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市人行、市银监局)

5.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业。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通过打造曹魏古城、神垕古镇、鄢陵生态等龙头精品景区,积极发展全域旅游、智慧旅游,全面推动旅游业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从产业链和价值链的中低端向中高端跨越,建设省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大力发展钧瓷、工艺发制品等特色文化产业和新兴文化产业。力争到2020年,文化旅游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200亿元。(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文产办、市文广新局、市规划局)

6.加快发展健康养老养生业。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撑、高端有市场”的基本思路,以基地建设、企业培育、品牌打造、项目推进为基本抓手,完善市域健康养老养生规划布局,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新兴业态培育,促进居家养老、社区服务、集中养老加快发展。全面启动许昌国家健康养老示范区建设,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多方参与、市场运作,依托中医药和生态特色,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招商,构建“医、护、康、养、住、游”产业生态圈,打造以养生养老、生态养老、智慧养老等高端业态为主的养老基地。到2020年,形成面向全国、引领中西部的国家健康养老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体育局等)

7.加快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新兴业态,促进电子商务与传统商贸的深度融合。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一、二级市场的提升改造。优化中心城区商贸流通业空间布局,推动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培育一批大型商业综合体品牌集聚区。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3%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8.加快房地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供给结构,由相对单一的居住型产品向多元化产品转变,合理发展工业地产、创业工场、养老地产、旅游地产、物流地产、商务地产、城市综合体等跨界地产。推进建筑(住宅)产业现代化,更加注重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带动绿色建筑发展和低碳社区、低碳城市建设。(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

9.培育发展其他新兴服务业。大力发展商务服务、会展服务、中介服务、服务外包、环保服务、教育培训、家政服务等新兴业态,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等)

(二)加快服务业向创新驱动方向转型

10.建设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科研创新平台,建成一批众创空间、企业孵化器等新型孵化载体。加快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到2020年,建成全市协同创新中心3家、市级以上研发平台300家以上,科技成果转化达到50项以上;示范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成为引领河南、全国先进的创新创业驱动中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人社局)

11.建设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基地。到2020年,国家质检中心和检测重点实验室达到5个以上,省级质检中心1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

12.培育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发展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创客经济、跨界经济、分享经济等新型服务模式;培育供应链服务商,积极发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鼓励发展风情小镇、房车露营、精品民宿等旅游休闲消费新业态;支持“电子商务平台+社区智能便利店+集成网络终端”社区商业模式,打造一刻钟便民服务圈;推动住宿餐饮业发展绿色饭店、主题酒店、有机餐饮、中央厨房、农家乐等新型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旅游局、商务局、市住建局)

13.推进服务业数字化、智能化。推动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和设备在服务领域广泛应用,积极培育智慧制造、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旅游、智慧养老等智慧经济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交通局、市卫计委、市旅游局、市商务局)

14.提升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推动服务企业节能节水,推动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集约利用。大力发展楼宇经济。鼓励交通运输等行业采用低能耗低排放运输工具,推广集装单元化技术和甩挂运输、共同配送等先进物流组织模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交通局)

(三)加快服务业向集聚融合方向转型

15.提升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发展水平。推动服务业“两区”特色化、专业化、集群化发展,推动争先创优、晋档升级。到2020年,7个服务业“两区”全部进入星级行列,力争四星级1个,三星级1—2个。服务业“两区”增加值、从业人员占全市服务业的比重均达到10%以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16.优化中心城区服务业空间布局。加快东城区现代服务业核心区发展步伐。推动魏都区、建安区、示范区、东城区、开发区协同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服务范围广、品牌影响大的城市级现代服务业项目向以市商务中心区为主体的城市中轴区域集聚。(牵头单位:市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17.规划建设服务业专业园区。围绕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科技、大数据、文化创意、服务外包、健康养老、专业交易等新兴产业发展,重点规划建设8类服务业专业园区,根据条件成熟情况,分别建立省、市、县三级管理序列。(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

18.推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围绕全产业链的整合优化,充分发挥服务业在研发设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物流配送、节能降耗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实现服务业与农业、工业等在更高水平上有机融合,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进程。(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四)加快服务业向多元开放转型

19.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全面深化服务业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政策,清除社会资本歧视性障碍,鼓励支持民营经济投资公共服务业,进一步减少服务业重点领域前置审批和资质认定项目,全面落实“先照后证”制度。(牵头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市工商局)

20.拓展服务半径。推动现代物流、健康养老、文化旅游、信息服务、现代金融等优势服务业,立足许昌,放眼全省、全国,提升服务能级,扩大服务半径,抢占高端服务业市场。引导龙头企业加快服务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大力发展网络经营、连锁经营,开展供应链管理。培育形成一批在全省、全国有广泛影响的品牌企业。力争到2020年,在一批优势领域形成区域性中心、全国性服务高地。(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2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把现代服务业作为招商引资重点,加快引导外商来许投资发展现代服务业。研究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知名服务业企业总部、地区总部、采购中心、研发中心、分拨中心、呼叫中心、财富管理中心和结算中心等在许落户。(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22.支持企业“走出去”。鼓励我市有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企业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开展跨地区经营。指导服务出口企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逐步建立自主国际营销渠道,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三、保障措施

23.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品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引导企业提升售后服务质量,完善产品“三包”制度,推动发展产品配送、安装调试、以旧换新等售后服务。完善售后服务认证制度和质量监测体系。深入实施商标战略,指导企业提高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培育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加大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保护力度,树立“许商、许企”的品牌形象,争取拥有更多的服务业自主知识产权,形成自有创新品牌,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24.实施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计划。按照领军型、优秀型、成长型企业梯次格局,大力培育具有辐射力、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市场主体,使其成为引领全市服务业发展的生力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25.建立服务业重点项目库。每年确定一批转型攻坚重点项目,集聚财税、金融、土地、环境容量等政策和资源,集中支持转型攻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26.加大政策引导。构建“专项资金+投资基金+购买服务”的财政综合支持体系。各级财政加大对生产性服务业公共基础设施、市场诚信体系、标准体系以及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认真落实部分现代服务“营改增”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节能环保、第四方物流、电子商务等科技型、创新型生产性服务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技局)

全面落实生产性服务业与工业用电、用水、用气同价政策,支持冷链仓储、云计算等大型能耗企业申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用电试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

27.健全服务业统计体系。在国家统一制定的服务业分类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建立“1242”服务业新产业体系的统计指标体系。加速服务业剥离试点工作,推动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的动态监测,逐步形成年度、季度统计信息发布制度。(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28.建立完善服务业转型升级工作推进机制。条块结合,市直部门根据本方案责任分工,制订专项工作方案;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建立工作进展定期报告机制、定期联络机制和监测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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