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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及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法院审理活动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3-06-29 16:0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6月29日上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上诉人河南省某某医药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许昌市人民政府、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一案。市政府副秘书长闫志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申保刚分别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该起案件围绕被告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是否适当,对被告的处罚是否过罚相当展开。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围绕案件事实、法律程序、法律适用等焦点问题充分陈述、答辩、质证。 

闫志方副秘书长在庭审结束前代表市政府发表三点意见,一是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法治思维和诉讼意识,充分认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深刻内涵,正确对待“被告”身份,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效果。二是要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参加行政应诉,是行政机关的法定义务。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积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自觉履行生效行政判决,杜绝和纠正不出庭、不应诉、不履行生效判决等行为。三是要大力推动府院联动工作。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主动加强与法院的良性沟通,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调解等与行政审判工作的衔接,共同解决行政争议,对一些复杂、疑难,特别是影响面广、可能引起连锁反应的群体性诉讼案件,要主动介绍事由,积极配合法院研究案情,妥善解决审判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市政府部分班子成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班子成员及执法人员全程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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